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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继或是赠送的资产,除外的情况是什么呢?

发布时间:2021-09-07 01:50:06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286

(一)薪水、奖励金、劳务报酬所得;

(二)生产制造、运营、项目投资的盈利;

(三)专利权的盈利;

(四)承继或是赠送的资产,但在此方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要求的以外;

(五)别的应该归一同所有的的资产。


不难看出,承继或是赠送的资产,在一定的情况下是理应属于夫妇夫妻共同财产的。

那麼,除外的情况是什么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以下资产为夫妇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房产;

(二)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得到的补偿或是赔偿;

(三)遗书或是赠与协议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资产;

……

因此,假如遗书中确立该财产只归继承者一方全部,那麼就不属于夫妇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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