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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结婚登记组织拿离婚证书需要什么有效证件?

发布时间:2021-09-17 02:19:45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266

一、到结婚登记组织拿离婚证书需要什么有效证件?

1、彼此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2、结婚证书;

3、离婚协议;

4、免冠照單人相片。

二、办离婚证必须遵循那些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离婚调解】夫妇两方同意协议离婚的,理应签署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到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书理应写明两方同意协议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孩子抚养权、资产及其外债处置等事宜协商一致的建议。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结婚登记行政机关接到离婚登记申请办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协议离婚的,能够向结婚登记行政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办理。

前述規定时间到期后三十日内,彼此理应亲自到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发送给离婚证书;未申报的,视作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办理。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确认两方的确是自行离异,并早已对孩子抚养权、资产及其外债处置等事宜协商一致的,给予备案,发送给离婚证书。

三、民事判决消除夫妻关系的根据是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离婚诉讼】夫妇一方规定离异的,能够由相关安排开展协商或是立即向法院提出离婚诉状。

人民检察院审判离婚案件,理应完成协商;假如情感确已裂开,协商没用的,理应准许离异。

有下面情况之一,协商没用的,理应准许离异:

(一)重婚罪或是与别人同居生活;

(二)执行家暴或是凌虐、丢弃家庭主要成员;

(三)有赌钱、吸食毒品等陋习知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两地分居满二年;

(五)别的造成 夫妇婚姻破裂的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到诉讼离婚的,理应准许离异。

经法院裁定不许离婚之后,彼此又两地分居满一年,一方再度提出诉讼离婚的,理应准许离异。

精确的而言,若彼此离婚调解,必须到结婚登记组织申请办理离婚证书,若不符法定程序,结婚登记组织是不容易出示离婚证书的,例如离婚协议上沒有彼此的签名,或是在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彼此沒有亲自到结婚登记组织申请办理离异,都不能取得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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