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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传票后几天进行调解离婚?

发布时间:2021-09-26 03:05:21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669

一、收到传票后几天进行调解离婚?

对方收到的传票上会写清楚下次开庭的时间和地点,所以按照传票上写的时间和地点到庭调解即可。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可以和对方和解,达成协议。建议协商一致后让法院出具调解书,收到传票以后,先按照传票时间开庭,开庭后双方把情况说清楚后就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按照程序审理。先出示证据、质证、辩论、最后判决。

二、予以离婚的情况有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起诉的时候被告不出席是允许的,若第一次诉讼离婚不成功的,想要再次提起诉讼。需要时间间隔达到六个月以上。若是在第二次诉讼之前,夫妻双方能够分居达到一年以上,容易判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一般收到传票后会在十五天之内开庭审判。且第一次诉讼离婚,大概率不会成功判决。若当事人对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15日之内提出上诉。或者时隔六个月以后再次进行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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