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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出首付是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1-08-23 05:16:10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407

  现代人们结婚对于婚房的需要是十分的大的,所以一般来说在结婚之前就会购买一套相应的房产的,这个房产在婚姻法当中也是有着明确规定的。下面就让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带来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出首付是共同财产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出首付是共同财产吗

  一、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出首付是共同财产吗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的规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来的房子,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就要分给女方一半?现在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要一分为二,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但是卖了房子你就永远买不起了。正是因为类似的争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特征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三、共同财产情形

  第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以上五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归类。

  下面归纳一下哪些情形下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以上就是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带来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出首付是共同财产吗的全部内容。对于这些婚房的购买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在现代社会是十分常见的一个问题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华荣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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