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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效是什么时候

发布时间:2021-08-23 05:16:24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648

  夫妻双方如果离婚,一方是可以请求法院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那么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有哪些?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哪些原则?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效是什么时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效是什么时候

  一、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有哪些

  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涉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割、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如何分割、婚前承租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的处理、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或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如何处理、父母出资为夫妻购房该出资的认定、婚前债务、夫妻一方外债、礼金等问题的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二、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哪些原则

  离婚,既是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也是夫妻财产关系的结束。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据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三点:

  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严格区分。

  2、从程序上讲,财产分割应先由双方协商,只有协商不成法院再作判决。

  3、明确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即不论夫妻双方是否均有收入,其收入是否有悬殊,在离婚分割时夫妻原则上平均分割。(2)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即夫妻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对女方以及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予照顾。

  (3)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原则。即对离婚后生活会出现困难的一方,以及在离婚过程中没有法律和道德过错的一方,分割财产时应多分。

  (4)四是有利于生产生活和财产价值的发挥原则,当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财物,不能或不宜进行实际分割时,应当保护物品的使用价值,一方得到实物,对他方应进行经济补偿。

  (5)不得违反社会共同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即对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物不得分割,同时,财产分割时不得逃避债务。

  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效是什么时候

  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这也是婚姻法新增加的内容,是对离婚时侵害另一方合法财产权益的一方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以上就是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效是什么时候”等相关法律知识。需要说明的是,离婚时未经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就不能再进行分割。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华荣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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