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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起,新规下,夫妻离婚房产一律“这样分割”,闹也没用

发布时间:2021-11-05 11:28:47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529

  作家钱钟书在《围城》中曾这样形容婚姻,婚姻就像一座围城,里边的人拼命想出来,外边的人使劲想进去。很多“城内”的夫妻因为受够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生活,最终分崩离析,爱情破碎的同时,家庭的小船说翻就翻;也有很多“城外”的青年男女对“城内”的婚姻向往不已,认为那是通往“幸福港湾”的唯一大门。

2021年起,新规下,夫妻离婚房产一律“这样分割”,闹也没用

  近些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出现不断攀升的情况,根据民政部相关数据,自2003年之后,国内离婚率就一路上涨,典型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离婚达到446.1万对,占到整体结婚对数的50%左右,2019年离婚依然保持高位415.4万对,专家预计,2020年的离婚率应该也不会太低。

  按照季节来计算的话,数据显示,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至3月份离婚人数最多,占到全年10%-15%左右的比重,其实不难理解,婚姻经过1年时间的沉淀和深思熟虑之后,夫妻二人趁着过年的时间都回到了老家,该办的事儿一道办了,离婚也在其中。

  正所谓“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二人在万千世界中相遇、相知、最后爱情经过长时间的拉力赛修成正果,步入婚姻殿堂,为啥说离婚就离婚了?这让诸多“还在盼星星盼月亮的单身狗”无法理解。

  我们认为,主要原因还在于“物质条件”跟不上,导致婚姻破裂。

  有数据统计,现在超过平74%的女性只认可“有房子的男性”,并愿意与之结婚,相反地,这74%的女性对于“买不起房”的男性没有一丁点兴趣。相比之下,男性对物质的要求就没那么高了,45%的男性只接受“有房子再结婚”。

  可以看出,以房子为核心的“婚姻资产”已经成为了挡在婚姻和爱情面前的一个重要绊脚石,如果青年男性买不起房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那么结婚对于他们而言只能“仰望”不能“实现”。收入达不到成为了限制买房的一个重要因素,现阶段在我国14亿人总人口中,有9亿人的月收入不到2000元,有6亿人的月收入不足1000元,这是既定的事实,同样彰显一个道理,买不上房子或实属情理之中。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冯煦明指出,我国人口正出现“人口世代断崖”情况,并且给出了数据,现阶段的90后和10后,总人数比过去的60后至80后的人口总数绝对值减少了约1.5亿人。其实从每个年代的人口数就可以看出来,我国70后、80后人数在2.2亿人左右,90后则接近2亿人,00后和10后则不足2亿。

2021年起,新规下,夫妻离婚房产一律“这样分割”,闹也没用

  一旦遇到离婚,有两大麻烦事儿如约而至:①孩子的抚养权,②房产分割权。2021年起,新规下,夫妻离婚房产一律“这样分割”,闹也没用!新的《民法典》从2021年执行,这其中就对夫妻离婚房产做出了界定,在有的情况下,房产证“加名字”也不影响离婚财产分割,一起看:

  一、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的房产。

  1、男方和女方结婚后,男方月薪5000元,女方月薪3000元,他们所在的城市房价8000元/平米,这样看来这对夫妻再奋斗30年依然难以购房,这个时候女方父母看不下去了,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嫁过去还遭罪,连一套像样的房子都没有这算哪门子事情?所以经过商量,女方父母决定赠送这对夫妻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子,但是只赠送给女方,房产证上也只写有“自己女儿”的名字。这样一来,夫妻二人终于有了一个“安乐窝”。

  这套房子在将来离婚的时候,男方是否可以分到100万元房产(分割50%)?根据新的《婚姻法》规定,这套房子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所以另一方不可以用于分割。

  2、在结婚之后,男方使用已经被证明是“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置了一套100万元的房子,并且这套房子也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便顺理成章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了,所以将来离婚,女方无法分割这套房子。

  要注意,这里有几个误区,第一,男方如何证明自己买房款100%是个人婚前财产,第二、如何证明这套房子在婚姻续存期间依然是个人财产(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只要是婚姻续存期间置办的资产,大都算作共同财产),这在现实中经常出现纠葛,还经常诉诸公堂。

  3、男方或者女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已经100%全款购房,这个房子就属于婚前财产;同时如果是按揭贷款买房,只付了首付款的话,这个首付款是个人资产,不能分割。

  二、离婚需要分割的特殊情况。

  这里说个比较复杂的情况,举个例子:张三在与李四结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按揭贷款),首付款60万,还款6个月后,领取了结婚证。

  结婚之后,张三依然使用个人工资卡按月扣还银行房贷(张三月薪8000元,月供7000元,所以每月工资所剩无几),主要家庭开支都是李四维持。4年之后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了,家中最大的资产就是这套200万元房子,该如何分?

  张三:这是我结婚前买,房产证也是“张三”名字,没有李四任何事情。

  李四:因为还这套房子月供,所以导致张三在结婚期间几乎没有家庭开支,整个家庭都是我在花钱,所以这套房子我要占50%。

  究竟谁的主张正确?根据新的婚姻法,这套房子需要以“结婚证”为时间分割点,分为婚前和婚后,以此来界定房产分割原则,在结婚证领取之前,张三这套房子的60万元首付款和已经还款的6个月房贷权益属于个人不可分割的资产,李四要求分割这部分是不会被法律支持的;在房产证领取之后,张三每月还款7000元一直到离婚证拿到手,那么这个期间的还款和房贷债务属于共同资产,需要按照各占50%进行分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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