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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共同财产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2-08-15 10:03:12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316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具体处理也可能有所不同。属于个人的物品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期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地产以首期款支付人的名义登记,房地产由双方协议办理。

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共同财产的认定)

  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方赔偿对方。

  (4)夫妻分居后取得的财产,应当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时,各自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双方的财产差异过大,则多个财产的一方应以等于差异的财产抵销另一方。

  (5)离婚时,一方隐匿、转让、变卖、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负债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匿、转让、变卖、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没有实际分割,另一方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分割,人民法院应当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财产后通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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