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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协议离婚)

发布时间:2022-09-14 09:59:17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289

  双方自愿离婚时应携带以下物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本协议应注明双方自愿离婚和抚养子女的意图.资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意见;最近两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协议离婚)

  一.双方自愿离婚要带什么东西来处理

  1.双方自愿离婚时应携带以下物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协议中应注明双方自愿离婚和抚养子女的意图.资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意见;最近两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离婚协议的离婚协议。

  香港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澳门居民.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上述第(2)项.(3)项规定的证书.除证明文件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还应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卡.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应当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和抚养子女的意向.协商一致的资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

  二.什么是自愿离婚程序

  1.申请。如果双方就自愿离婚提出申请,申请人应持有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属单位.村委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书.离婚协议和结婚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严格审查离婚申请,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的自愿,是否抚养子女.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援助.就资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3.允许。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自愿离婚要求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出具离婚证明,注销结婚证.当事人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立即消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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