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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相关问题(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五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2-08-11 10:00:29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342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五个问题

  1.离婚后如何确定子女监护权的归属?

  在离婚纠纷中考虑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因素是“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民法典》第1084条将抚养权归属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孩子,原则是由母亲直接抚养。

  ■二是已经满两岁的孩子,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第三,孩子已经八岁了,应该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2.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能否改变?

  法律规定,监护权变更的初衷是让未成年子女在相对有益的环境中成长。在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子女监护权所有权后,法院通常按照子女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处理一方起诉变更监护权的诉讼。一般来说,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一方的抚养条件没有发生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变化,抚养关系不会改变。

孩子抚养权相关问题(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五个问题)

  3.多子女家庭离婚时如何确定子女监护权的归属?

  随着二胎家庭的增的增加,如何确定多子女家庭父母离婚子女监护权的所有权应因案件而异。一般原则是确保多子女的利润最大化。考虑到孩子的年龄.情感.父母的抚养条件等因素,将子女由父母分开抚养还是全部由一方抚养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分析确定。

  4.离婚条件相当的,双方可以轮流抚养子女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未成年子女通过调解的方式变成了未成年子女“随一方生活”对于离婚夫妇轮流抚养,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离婚夫妇之间的差异,最大限度地实现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对于离婚纠纷案件,未成年子女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应成为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价值,希望为子女的审判理念付出一切。在未来的监护权斗争中,监护条件.离婚能力相当的离婚双方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可能成为新趋势。

  5.离婚的父母如何正确行使探望权?

  探视权是父母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合法权利,直接抚养人有义务提供帮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看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帮助子女。如何行使访问权.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应当按照有利于儿童健康、学习和生活的原则,行使探视权.频次.地点.交接等因素由父母双方协商或由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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