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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公司的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1-08-16 06:58:43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462

  众说纷纭,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个难题。当夫妻双方在正常的婚姻关系中,拥有一家公司的话,那么离婚时,这个公司的财产应该如何分割?下面就由华荣律师事务所的小编给大家带来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割的具体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离婚公司的财产如何分割?

  1、公司无第三人股东即完全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夫妻二人或一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2、诉讼中,如当事人对股权的归属能够达成共识,应按双方约定处理;如达不成一致,双方原则平分。

  3、如果一方希望拥有公司的全部股权,可以出资购买另一方股权。若双方都想从对方手中购回股权以获得完全的决定权和经营权,法院可采用让双方竞标的方法,价高者得股权,低者得现金补偿。各方不同意竞价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众说周知,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难题。那么如果夫妻双方在正常的婚姻关系中,有一个公司的话,那么在离婚时,这个公司的财产该怎么分割呢?接下来就由华荣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割的具体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约定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2、在协议分割的情况下,只要双方都是自愿的,并且不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则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分割。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那么法院就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子女和女方的利益,由法院判决。

  有关的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无论结婚多少年,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地说可以分为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而获得的财产、资本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等。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如婚前一方取得预售房屋的产权,并且已全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三、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婚前财产的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一方婚前一方以金钱、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作为另一种形式的财产。比如结婚前一方的个人储蓄购买有形财产,股权就变成了货币,这只不过是财产原有的价值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开始于婚前,应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需要指出的是,共同生活中,婚前的个人财产自然毁损、损耗、灭失的,离婚时,不得要求另一方以共同财产为抵偿要求另一方的财产。并且对于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进行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上述是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离婚公司财产如何分割的相关内容。总之,如果公司是夫妻共同设立的,那么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就是要了解最新的关于婚前财产的司法解释,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来华荣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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